近期,互联网、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上相继出现不法机构和个人利用“新疆师范大学”和“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招生的现象。不法机构及个人在未取得我校任何授权的情形下,盗用新疆师范大学名义、新疆师范大学logo、新疆师范大学校区照片等信息进行欺骗性冒名招生宣传,严重误导和欺骗了考生,破坏了我校的社会声誉。我校在此郑重声明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校2023年2月校长办公会审议,2023年拟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有如下单位:塔城地区师范学校、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阿勒泰地区师范学校、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自2023年开始,除以上六家单位外,其他机构、单位与我校都没有建立合作,不得以新疆师范大学名义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如有违反,学校将对任何侵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二、凡是未在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招生信息,均属于虚假信息;凡是利用我校名义要求支付报名费、培训费等各类费用的,均未取得我校的任何授权,由我校开展的招生咨询等相关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新疆师范大学从未开展任何形式的自学助考招生活动,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代表学校开展自学助考招生工作。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考试、教学、管理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以下网络途径发布:
新疆师范大学官方网址:https://www.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址:https://cei.xjn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微信小程序:“新师成教”;
新师大成人高考咨询QQ群:366456782;
新疆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咨询、举报电话:0991-4332568、4332688。
特此声明。
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7日
致广大考生的虚假招生宣传防骗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