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疆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6级学生进行学籍清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10 浏览次数: 18

关于对新疆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6级

学生进行学籍清理的公示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十九条:在学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未完成学业的或者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现拟对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6级691名学生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学生进行学籍清理,在学信网按退学标注。拟清理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4年510-18

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联系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0991-4332568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6级退学处理学生名单(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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