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21 浏览次数: 10

各教学点各班主任

根据我校2025年教学工作安排,结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定于20254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考生范围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校学生(新生除外);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

(二)考前须知

报考学位考试的学生须认真研读本校《新疆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见附件2),在充分了解学位授予条件后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方式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学生登录学习通平台“学位考试”模块报名学位考试。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4月10日。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

学生在规定时间联系负责老师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4月10日

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25年4月19

(二)考试地点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

09:30—11:3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3:00—15:00   专业课一

16:00—18:00   专业课二

其他相关要求

各教学点、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学生报名,避免遗漏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准考证以电子版形式发放,考生在学习通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携带纸质版准考证参加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联系负责老师领取准考证。

(三)美术、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需根据专业课内容自行准备考试相关用具。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联系老师古老师、陈老师      电话:0991-4332688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课程汇总表.xls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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