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3 浏览次数: 10

各教学点各班主任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安排,定于20244开展我校2024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和延期毕业的在籍学生:外国语成绩达到申请学位要求(见附件1)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在籍学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专业课一、二成绩不低于70分。(专业课名称见附件2)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年本科毕业生全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外国语成绩达到申请学位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生登录学习通“学位考试”模块报名学位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11日20:00。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学生在规定时间联系负责老师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11日20:00

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2.考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

09:30—11:3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3:00—15:00   专业课一

16:00—18:00   专业课二

其他相关要求

1.各教学点、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学生报名,避免遗漏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准考证以电子版形式发放,考生在学习通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携带纸质版准考证参加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联系负责老师领取准考证。

3.美术、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需根据专业课内容自行准备考试相关用具。

4.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负责老师 古尼沙  电话:0991-4332688

 

附件:附件1 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要求.docx

          附件2 新疆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课程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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